开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10-10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0-10至 2018-10-15(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科室:市环保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传真):0371--23858856
联系地址:开封市市民之家(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环保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自由空间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项目 |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开尉路东中段588号 | 河南自由空间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9334m2,建成后年产30万立方米泡沫混凝土自保温砌块。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废气、投料、破碎废气。水泥筒仓废气采用滤芯除尘器处理;投料、破碎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经处理后分别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工艺废水,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走堆肥,不外排。 3.噪声。采取有效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严防二次污染。 |